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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布数字经济下版权政策、创造力和创新绿皮书
发布时间:2013-08-08 浏览量:

    华盛顿——美国商务部7月31日发布了一份有关数字经济下版权政策、创造力和创新的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希望促进有关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一系列政策问题的讨论。绿皮书探讨了多个目标,包括随着法律持续更新,在权利和例外之间保持一种适当平衡;确保版权能够在网络世界得到真正落实;以及进一步推进高效网络市场的发展。

  7月31日发布的绿皮书对1995年以来美国所有机构颁布的数字版权政策做出了最为深入和全面的分析。报告是美国商务部互联网政策特别小组(IPTF)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美国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的协助下完成的。专利商标局与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还将通过上述特别小组进一步征集公众意见,并将就若干关键政策问题组织召开圆桌会议和论坛。

  美国商务部部长佩妮.普利茨克(Penny Pritzker)说道:“版权法在描述保护的覆盖范围、确定哪些未经授权的使用为合法使用、以及建立打击盗版的妥善执法机制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的平衡,从而使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能从版权所给予的保护中获益。确保我们的版权政策能够在激励创作的同时还能促进互联网创新是一项重要且艰巨的任务。我们要确保美国创意产业继续对巩固国家经济发挥重要作用,而绿皮书就是朝着这一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在过去200多年间,版权一直是促进美国文化和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它扶持了宝贵的文化表达作品的制作和发行,这使美国得以站在全球创意市场的最前沿。保持一个均衡且有效的版权体系应能继续推动创意作品的创作,并应能同时保护互联网的创造力和信息的自由流通。绿皮书对有关版权和互联网的现行政策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指出了需要关注以及制定解决方案的重要问题。随着旨在推动合法获取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其他可选方案继续制定推出,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也许同时涉及法律救济、技术、私营领域合作以及公共宣传和教育等多个方面。

  在绿皮书中,美国商务部互联网政策特别小组提议采取以下行动:

  1.建立旨在改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下通知—撤下体系的多方利益相关者对话机制

  2.就以下问题征集公众意见并组织召开圆桌会议:
    (1)适用于混编(remix)文件制作的法律框架;
    (2)首次销售条款在数字环境下的相关性及范围;
    (3)个人进行文件共享所应适用的法定损害以及大规模网络侵权所应适用的次要责任;
    (4)政府在帮助改善网络版权许可环境——包括提高对含有受保护信息的各种公共和私人数据库访问能力——中的适当角色.

  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美国商务部代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代局长特里萨.斯坦里克.雷(Teresa Stanek Rea)说道:“版权保护是对美国经济起到重要推进作用的创新服务和产品的基础。互联网必须继续支持为受版权保护作品营造一个合法市场,并提供一个创新平台,引入能够推动数字商务发展的新的、充满活力的服务。”

  主管通信和信息事务的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兼美国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局长劳伦斯.斯特里克(Lawrence E. Strickling)表示:“展望未来,数字技术、互联网和创意产业之间的相互依存程度将越来越高。在这样一个数字未来,创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权利将能得到妥善保护,创意产业将继续为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做出重要贡献,网络服务提供商将继续提升自身服务的种类和质量,技术创新将继续蓬勃发展,消费者将能最大限度的访问各种创意内容。”

  绿皮书重申了美国政府支持为广播录音作品设立公共表演权、使检察官能够对未经授权向公众提供在线播放服务的行为提出重罪惩罚而进行立法,也赞同国会或监管机构关注如何才能以最佳方式为不同种类音乐服务制定合理的版税收取标准、改革音乐许可机制尤其是音乐的机械复制许可机制、确保消费者能够在遵守适用的服务协议的情况下对自己的手机进行解锁等问题。绿皮书支持美国版权局在解决孤儿作品和文献大量数字化问题、考虑可行的小额赔偿机制、更新适用于图书馆的法定例外规定以及改善公共注册及登记系统方面所做的工作,还支持和鼓励为提高公共教育及宣传活动所做的努力。

  在谈及对专职侵权网站执法中遇到的困难时,绿皮书鼓励采取眼下正在进行的、能让所有各方获益并且符合保护隐私、言论自由、竞争、符合正当程序的自发性行动,例如在美国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官(IPEC)帮助下开展的若干活动,并且指出商务部互联网政策特别小组将追踪这些进展,评估其影响,从而决定是否还需采取其他行动。美国专利商标局还将延长就可能用于评估合作协议和其他旨在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自发性行动效果的流程、数据指标和方法论向公众征集意见的时间。这一意见征集工作是美国政府《2013年知识产权执法联合战略计划》的一部分。

  美国商务部前部长骆家辉(Gary Locke)在2010年4月成立商务部互联网政策特别小组,联合美国专利商标局、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以及国际贸易局(ITA)、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经济统计局(ESA),对隐私政策、版权、全球的信息自由流动、网络安全以及上述机构各自与互联网经济中创新的关系开展了全面调查。在筹备绿皮书期间,专利商标局与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举行了十余次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听证会,召开了一次研讨会,收到了数百条公众意见,并审阅了被提交到其他部门的涉及相关议题的意见。商务部互联网政策特别小组将积极研究从公众评论、圆桌会议和论坛中收到的反馈,以确定是否能够改善现有版权框架,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创作者、权利持有者、服务提供商、消费者、创新事业以及国家经济目标。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