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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报告显示三振政策未能震慑版权侵权
发布时间:2013-09-16 浏览量:

    即将上任的澳大利亚司法部长乔治.布兰迪斯(George Brandis)正着眼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在此背景下,莫纳什大学法学教授瑞贝卡.吉布林(Rebecca Giblin)于近日发布了一份新报告,指出其他国家采用的分级响应体系并未达到震慑网络版权侵权的效果。

  上周五发布的这份报告对英国、韩国、新西兰、美国、台湾地区、爱尔兰和法国采用的分级响应机制分别进行了审查。

  吉布林的报告发现,法国政府5月摒弃的HADOPI体系在反复侵权者的甄别和处理方面反应迟缓。该体系运行3年来,仅有4名网络用户受到指控,且其中只有3名认罪伏法,完全未能达到妥善保护互联网连接安全的目的,更不用说震慑互联网侵权了。吉布林的报告还发现,尽管版权持有人认为随着法国人对HADOPI认识的提高,iTunes上的销量出现增长,但是iTunes的销量增长也可能是因为人们对iPhone的认识提高,从而显现出这一结果。报告还称,点对点网络版权侵权的下降也发生在Spotify等音乐实时播放服务出现增长期间。

  在新西兰,三振法案自2011年开始实施。版权持有人声称,自法案生效以来,版权侵权已经出现显著下降,新西兰打击盗版协会(NZFACT)也表示,自法案生效以来,新西兰用户每月分享的主要美国电影数量已经减半。但是上述报告指出,另有研究发现,尽管点对点文件共享已经下降,但是使用HTTPS等各种技术进行规避的情况却出现上升,用户转而使用在线存储空间等其他服务取代点对点共享。

  报告指出,也没有证据证明韩国或台湾的体系取得了成功。虽然爱尔兰的体系已运作3年,但吉布林发现没有证据能表明该体系减少了网络盗版。

  (在美国六振体系实施)6个月过后,吉布林指出,评价美国的体系是否有效依旧为时过早,她说,应权利持有人要求,相关数据仍处于无法披露的状态。

  “如果有任何数据表明美国的机制达到了预想效果……那么这些数据早该被披露出来,这才合理。虽然现在仍是机制运作初期,但利益相关者的反馈似乎证实目前没有证据显示美国的六振机制发挥了作用。”

  吉布林说道,总而言之,没有证据显示分级响应机制和版权侵权减少之间存在联系。

  “如果这种机制的‘有效性’是指减少侵权,那么可以说这一机制根本无效。而且,也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任何种类的分级响应机制扩大了合法市场的规模。”

  上述报告发布时,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ALRC)正在为11月末提交给政府的一份报告而积极筹备,这份报告可能将围绕《版权法案》提出若干建议并提议引入合理使用机制以达到技术中立的目的。

  在选举结果揭晓以前,布兰迪斯曾对ZDNet记者表示,技术变革不应削弱版权所有人的权利。“对于版权和知识产权事务,我将采取的一般策略将是——我是说在这个领域事无绝对——我的一般做法是会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我认为,平台或格式的变化不应在逻辑上或原则上产生稀释或削弱权利人权利的影响。”

  在选举前,澳大利亚司法部也曾寻求制定一种由行业主导的针对网络盗版的响应机制,其中包括“教育通知机制”,即当内容所有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商称有用户侵犯其版权,用户就会收到警告。上届政府曾表示将在回复版权改革报告时决定是否实施这样一种机制,但布兰迪斯称,版权侵权通知机制并不是反对党联盟将带入本届选举的政策之一。

  “我已经与许多利益相关者进行了探讨,但是上述问题是我们如果当选后才会讨论的问题。我们并未打算将其纳入此次选举的考虑范围。”(编译自zdnet.com)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