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刊登之后,如果再有网站非法转载我们采写的新闻,我们就可以依法进行维权了。”重庆日报记者陈维灯高兴地说道。
3月12日,《声明》刊登之后,引起强烈反响。有网友表示,不敢贴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旗下报纸了,也有人认为本该如此,一些网友还感叹维权难度有点大。侵权行为究竟有哪些?其危害又有什么?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免费的午餐”既侵权又盈利
“目前网上存在海量的商业性网站大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系列媒体的稿件及图片。”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邱敏表示,这种以盈利为目的的转载行为已实属违法侵权。
那么,报业集团所遇到的侵权行为究竟有哪些呢?
“这样"免费的午餐"既侵权又盈利。”据邱敏透露,目前主要发现三种形式的侵权。
《重庆晨报》此前开设的“十大渝商”系列报道,就有不法商贩在网上将其自行下载,并印制成书,私自在市面上进行销售。许多大型商业网站从注册成立开始,一直大量转发重报集团旗下各媒体的稿件,使这些网站点击率数千倍增长,从而产生广告效应,带来了丰厚的盈利。此外,时下众多智能手机中流行的APP软件,包括“今日头条”等也通过转载、推送而赢得了惊人的点击率。
“我们在通过警告或公告后,可以直接起诉这些侵权方,并要求赔偿和停止转载。”邱敏称,面对这种海量转载的侵权盈利行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目前正在与专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专业机构商洽。
不要使好新闻越来越少
《声明》中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在互联网上以商业目的传播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所属系列媒体相关内容的,必须事先获得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书面授权,方可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系列媒体版权内容时,不得篡改内容,摘录时不得违背文章原意。同时,在转载网页中必须注明来源自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相应媒体,并加注链接。”
对此,陈维灯告诉记者,2012年,他曾参与重庆日报系列报道《对重庆武陵山区扶贫攻坚工作的调查与思考》的采写。“当时我们报道组兵分几路,深入到彭水、黔江、酉阳、秀山等地进行了扎实的采访,最终形成了一组系列报道。”
令陈维灯没有想到的是,文章见报后不久,他就在一家网站上发现这组报道被全部转载了,“那是一家商业网站,把我们采写的8篇文章全部进行了转载,并且令人气愤的是,文章都没有注明出处。”
陈维灯说:“记者为采写出好稿件付出了艰辛,文章就这样被用来获取点击率,我感觉自己的劳动价值被"窃取"了。”
邱敏称,许多网友在免费浏览新闻的同时,对一些网站未经同意而转载的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不了解。
“泛滥地被转发自己的成果,这样无疑导致新闻记者采访积极性下降。”邱敏分析,这样未经同意而转载的违法行为无限制存在,读者看到记者花心血去采写的好新闻只会越来越少,新闻从业人员的收入也会随之受到影响。
商业侵权绝不姑息
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副处长许家伟,在看到各报网刊载的《声明》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重报集团的版权声明做得非常及时、非常好!他说,这不仅国家有要求、法律有规定,市里也专门出台了相关意见。作为文化企业不仅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原创作品,也要保护好他人的原创作品,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知识产权、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和良性发展”。
对于部分网友表示“纸媒这样子的行为是画地为牢,无疑是自掘坟墓”的看法,邱敏认为,国家新闻出版总局有明文规定和要求,维护版权者正当合法的权益天经地义,版权声明并不是“封杀”所有网站的转载。对于非盈利目的的机构,“残疾人基金会网站”转载重庆日报关于帮扶残疾人的稿件就可以免费转载。而国内部分时政新闻网站,其网站性质具有合法性的,也在授权范围内。
“不少权利人的版权保护意识非常淡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刊登的《声明》,显示了你们自身的版权保护意识很强。”看到《声明》,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王京也表示。
王京称,这样的《声明》,对一些网站的不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著作权法》中对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了界定,不过由于网络时间快、信息海量等特点,网络侵权比较常见,加上维权成本较高,不少人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重报集团刊登的《声明》,显示了其版权保护的决心,这对于网络环境的净化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于你们刊登的《声明》,我们网站表示非常支持。”接受记者采访时,99艺术网新闻中心主编李超表示。
据了解,99艺术网是一家非盈利性的专业网站。李超告诉记者,对于转载的文章,他们都会严格地按照相关规定注明稿件来源及作者的名字。“我们网站的原创稿件也常常被侵权,前段时间,我们也发布了《99艺术网反侵权公告第1号》,对于网络侵权,绝对不能姑息。”
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