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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对个人盗版涉案金额设置上限
发布时间:2013-07-16 浏览量:

    科隆——德国通过了一项具有争议性的法律,该法律给版权所有者向从非法文件共享站点下载音乐、电影或电视剧的个人要求赔偿时所能提出的涉案金额设置了上限。

    该法律将针对个人的涉案金额限定在1300美元(约合1000欧元),这就意味着对初次侵权者的惩罚性罚款在支付法律费用后最多也不过200美元(155欧元)左右。

    此项法律旨在阻止代收版税公司和律师事务利用大规模发出警告信要求个人支付巨额侵权费的行为。一项由德国消费者组织联合会发起的问卷调查发现,大约430万德国人曾经收到过类似的警告,这其中最年轻的甚至只有14岁,平均每起侵权被要求支付1000美元(约合800欧元)的赔偿金。 

    德国司法部部长萨宾.洛伊特霍伊塞尔.施纳伦贝格尔(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ger)在上述法律通过后接受一次采访时称:“一些律师事务所甚至将侵权警告单独做成了一项经营业务。这已经完全失控了。”

    然而,代表版权权利人利益的团体则警告说,新通过的法律给消费者发出了错误的信号。德国音乐产业联合会主席弗洛里安.德鲁克(Florian Drucke)表示,该法律并不应该被误读为“非法文件共享的通行证”。

    而此法律的支持者则表示新法律仍然有被版权所有者滥用的可能,因为该法允许在被模糊定义的“特殊情况”下采取更严厉的惩罚。

    但总的来说,德国这项法律代表了版权保护强硬派的失败,并与欧洲其他地区不断加强的反盗版努力形成了鲜明对比。例如在英国,上周警方宣布成立一个全新的部门以打击侵犯版权的犯罪行为。不过,这项新法律仅仅适用于个人侵犯版权的情况。德国官方对于非法文件共享网站的操纵者绝不手下留情。今年5月,德国一家法院作出了针对网络盗版案件最严厉的判决之一,裁定德国主要非法文件共享网站torrent.to现年33岁的运营者因侵犯版权入狱服刑3年零10个月。该判决几乎恰好在之前一家更大的非法网站kino.to创始人迪克.B(Dirk B)入狱整整一年后发布,他之前被判入狱服刑4年半。(编译自hollywoodreporter.com)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